书名 : 侯马市志
作者 : 侯马市志编纂委员会
出版社 : 长城出版社
书籍格式 : PDF
出版时间 : 2005
书籍清晰度 : 清晰版
书籍完整性 : 上下册完整 ·
凡例:
一、本志以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及江泽民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、观点和方法,全面、准确、翔实、系统地记述和反映本市2003年以前自然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,力求思想性、科学性、资料性相统一。
二、本志通贯古今,详今略古,上限不等高,下限至2003年底。
三、记述范围以现行政区划为主,兼顾历史状况。
四、全书事以类从、横排竖写。按编、章、节、目设置。
五、本志行文用记叙体,语言用现代汉语书面语言,述、记、志、传、图、照、表、录诸体并用。
六、大事记,采用编年体和记事本末体相结合的方法记述。
七、纪年:本志清代以前用历史纪年括注公元纪年;民国时期用民国年号(阿拉伯数字)括注公元纪年;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用公元纪年。
八、文字:本志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986年10月重新公布的《简化字总表》为准。在引用古籍文献中,必要时有繁体字、古体字原貌,缺字处用口代替。
九、数字:本志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七部门公布的《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试行规定》为准。
十、计量:本志以国务院1984年2月27日公布的《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》为准。对历史上的个别计量单位必要时括注。
十一、称谓:本志一律用第三人称,直书其名,不加褒贬。某些过长的会议、机构、文件等名称,在首次出现时用全称,以后用简称。地名、机构名称用当时称谓,有变异者括注。
十二、人物编分传、录、表。凡对本地有突出贡献和特殊社会影响的本籍和客籍已故人物立传;烈土入英名录;当代党政军正县团级以上、副高级以上职称、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入表。
十三、本志资料来源于旧志、档案、统计、书刊、文史、社会调查、征集、口碑等,一般不注明出处。
十四、下限以外侯马重大的政治经济、文化等事项,设限外辑要记于志末。